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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3 16:54:39 浏览人数:

各单位:
       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2021年10月1日放假,10月2日-3日正常公休,9月26日(星期天,执行双周周三的教学安排)、10月4日-10月9日(星期六,执行双周周四的教学安排)正常上班、上课。原10月4日-10月7日的假期调整到寒假。校历寒假放假时间由2022年1月22日调整为2022年1月18日。为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
       全体教职员工要认清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紧盯国庆假期重要节点,查找封堵学校疫情防控短板漏洞,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国庆放假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二、切实加强国庆假期疫情防控
       全体教职员工原则上不离开福州市区(到连江校区除外),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所在地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福州市区的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向党政负责人)同意,报防控办主任审核、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批,并按照属地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国庆放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出校园,校外无关人员非必须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人员在校值班,务必做好学生点名、人员管控和思想疏导工作。
       三、切实引导师生员工加强个人防护
       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师生员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国庆节假期尽量减少出行,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四、做好校园管理服务保障
       认真做好国庆假期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要本着优质服务、方便师生的原则,切实解决和保障好师生在校内饮食、住宿、快递、用水、用电、用网等实际生活需求问题。各级党组织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宣传,带头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安全保卫处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巡逻工作和重要场所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认真开展整改治理行动;后勤管理处协调食堂保证所提供的菜品种类多、分量足、不涨价,校内商店要做到保质稳价。图书馆正常开放,改善基本设备设施条件,满足学生图书、资料借阅和自习需求;学生工作队伍,包括学生工作部、团委、二级学院和辅导员(辅导员在校在岗值班),做好新生服务工作,让新生尽快熟悉校内生活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开展分散性体育锻炼,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安抚情绪。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要确保国庆放假期间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有序高效运转。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并迅速、高效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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